【公告】104學年度第2學期陸港澳學期交生申請
所辦受理收件日期到104/09/01 17:00為止,逾期不候,請要申請的同學注意送件時間!
本校選送104學年度下學期(105年2月-105年6月
一、請系/所初審核章並列出推薦順序(大學部與碩士班請分開),於9
二、本案申請資格與程序如下:
1.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,
路徑:全球事務處→兩岸交流→學期交換→本校去訪。
2.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GPA3.4(含)以上(百分制80分
3.各系/所受理申請案辦理初審後,送件至本處文件應含:申請表、
4.本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,
三、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,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。
四、甄選作業要點公告於全球處處網站,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、
全球處 國際學生組 敬啟(本案承辦人:高嫚禧 分機6246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