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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公告】2021年國巨菁英獎學金獎勵辦法

  • 宗旨:

國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國巨公司」)為培育被動元件領域之專業人才,獎勵優秀學子。並藉由實質交流,培育、延攬菁英學子於學成後加入本公司行列,故設立國巨菁英獎學金辦法。

  • 申請資格:
    • 電機、電子、通訊科系。
      1. 凡就讀各大專院校,下列理工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碩、博士生得提出申請。
      • 材料/資源系所-金屬、陶瓷   、電子陶瓷(微波陶瓷)、結構陶瓷。
      • 化工化學系所-陶瓷/薄膜、半導體、高分子、表面化學、固態反應/無機化學。
      • 機械系所-機械材料、自動控制。
      1.  
  1. 參與菁英獎學金之學生應為全時一般生,非在職專班、進修部學生。
  2. 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。
  3. 承諾於畢業或役畢需依受領獎學金之時間任職於國巨公司。

  •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
  1. 碩士生:每年最高10名,每學期補助新台幣五萬元,以二學年為限
  2. 博士生:每年最高15名,每學期補助新台幣十萬元,以四學年為限

  • 甄選方式:
  1. 初審:書面審查。
  2. 覆審:初審合格學生於國巨公司安排面試後核定。
  3. 公告錄取:經國巨公司覆審核定通過並公告錄取之國巨獎助學生,須完成「國巨菁英獎學金合約」之簽約手續,否則視同放棄。

  • 權利及義務:
  1. 國巨獎助學生應於畢業或役畢後,於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國巨公司,以利國巨安排聘用事宜,並於國巨公司指定報到日進入國巨公司任職,其薪資與職等依國巨公司規定以碩士或博士學經歷核定,福利比照一般正式員工。
  2. 國巨獎助學生,非經國巨公司同意,不得於其他企業服研發替代役。
  3. 國巨獎助學生於受領期間得依公司安排,參加公司舉辦之活動,並需接受分享/受訪等行程安排。
  4. 受領時間及服務年限

申請對象

身份

發放學期

發放總額

服務最低年限

碩士

碩一

4

$200,000

24個月

碩二

2

$100,000

12個月

博士

博一

8

$800,000

48個月

博二

6

$600,000

36個月

博三

4

$400,000

24個月

博四

2

$200,000

12個月

 

  • 權利之解除及違約責任:

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國巨公司即解除其所有獎學金權利,國巨獎助學生應一次返還其已受領之全部或部份之獎學金。

  1. 畢業或役畢後另行就業、進修或未依約定前來本公司報到。
  2. 已在本公司服務未滿規定期限而辭職或免職者,依照已履行服務年限比例返還。
  3. 中途轉學、休學、退學、未能如期完成學業。
  4. 經判刑宣告確定者。涉及訴訟或其他事情,經甲方評估認為足已影響乙方之品性操守或本公司形象者。
  5. 提供之資料有虛偽造假並經查證屬實者。

  • 申請文件:
  1. 菁英獎學金申請表
  2. 教授推薦函一份
  3. 成績單

碩士生:大學及碩士歷年成績單、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

博士生:博士資格考通過證明、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、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

  1. 學生證、身份證影本
  2. 自傳及生涯規劃書
  3. 語文檢定證明、各種檢定、特殊獎項證明、發表或獲獎作品相關資料

  • 申辦與審核:
  1. 申請期間: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  2. 審核程序:書審合格再安排面談,審核於2022年01月31日前完成,再通知結果並簽約。
  3. 申請方式:備妥文件「掛號」郵寄:(811)高雄市楠梓區西二街1號2F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收(註明「申請國巨菁英獎學金」)

  • 獎學金發放
  1. 獎學金於每學期期初匯入學生個人帳戶。
  2. 自受領後,每學期期初學生應提供註冊單、成績單影本予本公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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