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公告】2021年國巨菁英獎學金獎勵辦法
- 宗旨:
國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國巨公司」)為培育被動元件領域之專業人才,獎勵優秀學子。並藉由實質交流,培育、延攬菁英學子於學成後加入本公司行列,故設立國巨菁英獎學金辦法。
- 申請資格:
- 電機、電子、通訊科系。
- 凡就讀各大專院校,下列理工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碩、博士生得提出申請。
- 材料/資源系所-金屬、陶瓷 、電子陶瓷(微波陶瓷)、結構陶瓷。
- 化工化學系所-陶瓷/薄膜、半導體、高分子、表面化學、固態反應/無機化學。
- 機械系所-機械材料、自動控制。
- 電機、電子、通訊科系。
- 參與菁英獎學金之學生應為全時一般生,非在職專班、進修部學生。
- 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。
- 承諾於畢業或役畢需依受領獎學金之時間任職於國巨公司。
-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
- 碩士生:每年最高10名,每學期補助新台幣五萬元,以二學年為限
- 博士生:每年最高15名,每學期補助新台幣十萬元,以四學年為限
- 甄選方式:
- 初審:書面審查。
- 覆審:初審合格學生於國巨公司安排面試後核定。
- 公告錄取:經國巨公司覆審核定通過並公告錄取之國巨獎助學生,須完成「國巨菁英獎學金合約」之簽約手續,否則視同放棄。
- 權利及義務:
- 國巨獎助學生應於畢業或役畢後,於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國巨公司,以利國巨安排聘用事宜,並於國巨公司指定報到日進入國巨公司任職,其薪資與職等依國巨公司規定以碩士或博士學經歷核定,福利比照一般正式員工。
- 國巨獎助學生,非經國巨公司同意,不得於其他企業服研發替代役。
- 國巨獎助學生於受領期間得依公司安排,參加公司舉辦之活動,並需接受分享/受訪等行程安排。
- 受領時間及服務年限
申請對象 |
身份 |
發放學期 |
發放總額 |
服務最低年限 |
碩士 |
碩一 |
4 |
$200,000 |
24個月 |
碩二 |
2 |
$100,000 |
12個月 |
|
博士 |
博一 |
8 |
$800,000 |
48個月 |
博二 |
6 |
$600,000 |
36個月 |
|
博三 |
4 |
$400,000 |
24個月 |
|
博四 |
2 |
$200,000 |
12個月 |
- 權利之解除及違約責任:
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國巨公司即解除其所有獎學金權利,國巨獎助學生應一次返還其已受領之全部或部份之獎學金。
- 畢業或役畢後另行就業、進修或未依約定前來本公司報到。
- 已在本公司服務未滿規定期限而辭職或免職者,依照已履行服務年限比例返還。
- 中途轉學、休學、退學、未能如期完成學業。
- 經判刑宣告確定者。涉及訴訟或其他事情,經甲方評估認為足已影響乙方之品性操守或本公司形象者。
- 提供之資料有虛偽造假並經查證屬實者。
- 申請文件:
- 菁英獎學金申請表
- 教授推薦函一份
- 成績單
碩士生:大學及碩士歷年成績單、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
博士生:博士資格考通過證明、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、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
- 學生證、身份證影本
- 自傳及生涯規劃書
- 語文檢定證明、各種檢定、特殊獎項證明、發表或獲獎作品相關資料
- 申辦與審核:
- 申請期間: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- 審核程序:書審合格再安排面談,審核於2022年01月31日前完成,再通知結果並簽約。
- 申請方式:備妥文件「掛號」郵寄:(811)高雄市楠梓區西二街1號2F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收(註明「申請國巨菁英獎學金」)
- 獎學金發放
- 獎學金於每學期期初匯入學生個人帳戶。
- 自受領後,每學期期初學生應提供註冊單、成績單影本予本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