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 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公告(更新)
103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
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公告
欲申請 103 學年度,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,請於即日起
至 103 年 7 月 31 日前,檢附下列各項文件向所辦提出申請。
一、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表格請至註冊組網頁下戴)。
二、 教授推薦函二封以上(表格請至本所網頁下戴)。
三、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。
四、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。
相關作業規定請參照本所『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電子工程研究所博
電子所辦公室
103/04/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