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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 111-2學雜費減免申請,受理期間:111/12/5~12/9止



一、申請期間:111/12/5()111/12/9()
請學生至「校務資訊系統」「學雜費減免」填表並下載列印申請書,並簽具切結書

 

二、繳件方式:線上繳件。
請學生將上傳至【清華大學助學系統】https://meo110.wwlc.nthu.edu.tw/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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