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次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,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3/7(五)16:00止

113學年度第2次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公告

 

l欲申請逕行修讀博士班者

即日起至11437()16:00檢附下列各項正本文件向所辦提出申請,

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(請將全部資料合併為一個pdf電子檔email至所辦信箱)各一份,逾期無法受理。

 

一、      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表格請至註冊組網頁下戴)。

       http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11-1860.php?Lang=zh-tw

二、      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(二封以上)(表格請至本所網頁下戴)。推薦信如為彌封,請直接繳交給所辦,不需拆封掃描電子檔)。

       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267660701.doc

三、      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(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請加附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)

四、      自傳及讀書計畫書。

五、      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。

 

『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』

請參閱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534320847.pdf

 

『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』

     請參閱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4548/100919378.pdf

 

提前一學期於今年二月入學之碩士班新生,因核准開始逕博之學期不得為原入學之學期(114學年度第1學期),

故此身份同學若有意願申請,請於114學年度辦理第1次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時再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