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次逕行修讀電子所博士學位作業公告
●欲申請逕行修讀博士班者
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(五)16:00前,
檢附下列各項正本文件向所辦提出申請,
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(請將全部資料合併為一個pdf電子檔email至所辦信箱)各一份,
逾期無法受理。
一、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表格請至註冊組網頁下戴)。 http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11-1860.php?Lang=zh-tw
二、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(二封以上)(表格請至本所網頁下戴)。(推薦信如為彌封,請直接繳交給所辦,不需拆封掃描電子檔)。 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267660701.doc
三、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(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請加附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)
四、 自傳及讀書計畫書。
五、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。
請參閱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534320847.pdf『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』
請參閱 https://ene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180/1180/img/4548/100919378.pdf『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電子工程研究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