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受理時間:有意願申請本項獎學金者,於110年7月31日前逕行申請。 二、名額:碩士班一年級學生或已正式取得碩士班資格之大四生 (每學年24萬元)。 三、獲獎學生需負權利義務,申請人請詳閱獎學金辦法。 獲獎學生不可兼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。 四、生輔組也已公告本資訊於校外獎學金系統http://nthu-scholarship.tk/ (公告編號:10902-0149),同學可下載申請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