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10學年度(上、下學期)赴藝術大學、政治大學等共8校交
說明:
一、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、研究所學生,
二、北藝大部分,已於2016年3月簽訂新協議,
三、政治大學自106學年起開始為10名,可申請交換1學期或1
四、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
1. 申請表
2. 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不超過5頁A4為原則)
3. 歷年成績單(正本)
4. 推薦信1封(格式不限,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)
5. 其他助審資料(如作品集、演奏影片檔等,無則免附)
五、110學年度申請案(上、下學期)自即日起開始,電子所辦收
六、網站相關資訊:http://exten.site.
七、本案聯絡人: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,分機:35137
E-MAIL:mysung@mx.nt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