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國立清華大學領航計畫 (原國訪獎增額受理第2類) 即日起開始申請,所辦收件截止日為108年8月14日。
申請資格: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從事短期實驗或研習之研究生 (碩士班、博士班學生優先)。
申請流程: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格,並檢附訪問計畫書、推薦函、研究機構同意函或相關證明等,經由系所及院審核排序後,送交全球事務處審查會議核定補助款。
獎學金金額:依訪問地區(歐、美、大洋洲、非洲地區;亞洲地區【不含陸港澳】)、訪問日程訂有不同獎學金額度。
歐、美、大洋洲、非洲地區: (以下時間均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)
1個月(含)以上,獎學金8萬元。
2個月(含)以上,獎學金10萬元
亞洲地區(不含陸港澳): (以下時間均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)
1個月(含)以上,獎學金5萬元。
2個月(含)以上,獎學金7萬元。
注意事項
1. 本獎學金為年度經費,申請對象以於108年12月31日前訪問返國者為主。
2. 本補助採獎學金核發方式,若欲同時申請其他補助者,須注意其他獎學金是否有排他性不得兼領,如教育部之獎學金、科技部千里馬計畫...等。
3. 請同學務必確認申請學生在訪問期間為清大在學生之身分。
4. 獲獎學生如原申請補助之行程因故取消,則獲獎資格取消,不得以非當初申請之機構或大學之研習/短期實驗行程替代或保留至下一年度。
5. 電資院名額已於前一梯次使用完畢,但仍可提報排序,若有多出之名額會進行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