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0學年度國內大學交換(含上、下學期)即日起開放申請,電子所辦收件截止日為110年3月31日(三)17:00前。

有關110學年度(上、下學期)赴藝術大學、政治大學等共8校交流,相關說明,請查照。

 

說明:

一、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、研究所學生,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【附件1】。

 

二、北藝大部分,已於20163月簽訂新協議,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,自費生5名。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,未獲互惠資格同學,如勾選「願意自費前往」,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。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,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,請同學留意。自費生收費標準詳見【附件2】。

 

三、政治大學自106學年起開始為10名,可申請交換1學期或1年。108學年度另新增臺灣藝術大學,每學期10名。

 

四、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

        1. 申請表

        2. 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不超過5A4為原則)

        3. 歷年成績單(正本)

        4. 推薦信1(格式不限,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)

        5. 其他助審資料(如作品集、演奏影片檔等,無則免附)

 

五、110學年度申請案(上、下學期)自即日起開始,電子所辦收件截止日為110331日(三)17:00,逾期不候。

 

六、網站相關資訊:http://exten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13-7317.php?Lang=zh-tw

 

七、本案聯絡人: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,分機:35137

     E-MAILmysung@mx.nt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