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上學期碩、博士班新進研究生注意事項
一、修讀辦法等相關規定
請參考 http://ene.web.nthu.edu.tw/files/11-1238-6945.php
二、繳交
1. 指導教授同意書
2. 切結書
3. 在校學生(新生)教育滿意度調查
三、抵免學分申請
1. 請依註冊組公告,於期限內至校務資訊系統,鍵入欲抵免之科目,並列印出申請表。
2. 持申請表向原就讀學校取得「欲抵免之學分未列入學士/碩士畢業學分」之證明章。
3. 將申請表、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,及欲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(本校電機系或電子所課程可免附),於9月10日下午5點前送至所辦審核,並於9月11日下午5點前親自送至註冊組,逾期不予受理。